购房补贴、生育休假……泸州三孩生育政策有这些配套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发放购房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力度,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补助对象

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购房要求

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补助要求

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

补助标准

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

执行时间

2022年5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当前我市落实和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还包括:

“一件事”联办。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出生一件事”联办和结婚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婚育一件事”联办。
生育保障。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将女职工生育三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将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报销。

生育休假。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计划生育服务。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个人所得税扣除。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发展普惠托育。支持国有、社会资本参与普惠托育建设,对符合要求的托育机构落实建设、运营、培训补助,“水电气”优惠,租金减免,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三孩生育支持措施,在宣传生育新风尚、发展普惠托育和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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